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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出台专门通知 进一步规范节庆活动管理

时间:2018-12-12 08: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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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倡导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近日,淮北市委、市政府印发专门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进一步规范节庆活动管理。

通知强调,举办节庆活动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禁举办宣扬封建迷信、文化糟粕的节庆活动。全市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旅游、历史文化、特产物产、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的各类节会、庆典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安徽省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主办单位书面请示市委、市政府,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举办。

通知要求,市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节庆活动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对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的节庆活动进行审核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市节庆活动日常管理工作。活动的审批应当从严掌握、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通知明确规定,除市委、市政府主办或承办的节庆活动外,市级领导一般不得出席各类节庆活动,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市级领导出席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活动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转嫁费用,不得重金邀请各类名人参与活动,不得利用节庆活动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对擅自举办活动,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活动,以举办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等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节庆活动的预算控制、财务收支管理和绩效评价,未经批准举办的活动,一律不得列入预算。各级审计部门依法对节庆活动进行审计,及时通报审计结果,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节庆活动日常管理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移送的违规线索,依法依纪进行查处,追究主办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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