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泾县:研究出台《办法》 有效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时间:2018-12-10 08: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有效破解同级监督偏软乏力难题,从制度层面提高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和实效性,近日,泾县依据党章党纪以及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县纪委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同级监督的主责在县委”,让不留情面、当面较劲更有依据、更有底气。

该《办法》中详细阐述了制定目的和依据,明确了县委和县纪委各自应担负的责任。在监督内容上,确定了8项监督内容;在监督机制上,健全完善对集体领导制度的监督和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报告、提醒4项机制,建立审核把关、日常监督、警示教育、谈心谈话4项制度;在责任追究上,明确了对干预、阻挠县纪委正当履行同级监督职能或故意规避监督,不认真履行同级监督责任以及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不采纳监督建议造成后果的3种责任追究情形。

《办法》还明确了县纪委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3个党组以及对本地其他市管干部的监督,并要求各乡镇党委、单独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县直单位党组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加强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

据悉,为确保该《办法》真正落到实处,除加强日常监督外,还要求县纪委每年对县委常委会执行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情况开展2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本地市管干部日常行为表现情况,则每半年组织开展民主测评一次,真正将纪委对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予以标准化、系统化、常态化。 (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