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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泾水入渭 清浊不混

时间:2018-11-30 08:5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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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把自己摆进去,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刀刃向内,及时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魏建、曹立新等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围猎”,防线失守,执纪违纪,利用手中权力寻租牟利,其违纪违法细节,触目惊心,值得深思。

诗经云“泾水入渭,清浊不混”。泾河水清,渭河水浊,泾河的水流入渭河时却清浊不混、泾渭分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也是如此。毋庸讳言,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不具有天然排毒杀菌的“免疫力”。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腐败分子和不法人员对纪检干部的“围猎”也在加剧,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妄想把监督者变成“自己人”。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能经受住诱惑,守住底线,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但也有一些干部迷失方向,掉进“陷阱”难以自拔。

魏建、曹立新、袁卫华等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我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别人者首先要管好自己,执纪者更要严格执行纪律。要做“打铁的人”,必须要做“铁打的人”。在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中,唯有自身干净,做到清浊不混才能查浊立威;唯有一身正气,做到泾渭分明才能高扬利剑。而做到清浊不混、泾渭分明,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修炼内功,增强自身“免疫力”、“战斗力”,练就一副“金刚不坏”之身。

练就金刚不坏之身,首先要有“心中无私”的底气。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廉洁自爱,心中无私,做人才有底气。做人有底气,做事才硬气。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始终慎始慎终,戒欲戒贪,只有“本来无一物”,方能“何处染尘埃”。面对各种利诱、恐吓、阻力考验,要保持一颗清廉之心,把自己培养成具有正义感的纪检干部,自觉维护纪检干部的尊严和人格,不授人以柄,走起路来昂首挺胸,办起事来得心应手。

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其次要有“凌寒独开”的傲气。“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有傲骨”。作为纪检干部,面对腐败分子作斗争,工作十分艰辛,压力巨大。唯有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勇于牺牲个人感情和利益,才能真正做好纪检工作。作为纪检干部,要做到敢于讲真话,讲实话,就不能考虑个人得失,必须始终怀有“任凭风吹浪打,我自闲庭信步”的傲气和正气,做到政治上不奉承、服从上级讲原则、不搞人身依附关系,不搞“小圈子”;做到讲党性不媚俗,自觉抵制庸俗风气,不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最后要有“淡视下物”的静气。古人云“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又说“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由此可见,“静”是成事者的必备之功。静如止水,来自于“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淡然心境。“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耐下性子沉住气方能肩负起监督执纪的重任,作为纪检干部,必须每日三省,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方能在滚滚红尘中做到心静如止水。

“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肩负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使命,必须不断锤炼过硬内功,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有底气、有傲气、有静气,才能真正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铜陵市纪委监委 包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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