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歙县紧紧围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县共有70家单位结合工作职能选取分管领域表现最为突出、群众最为关注的具体问题作为“N”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排查问题399个,制定整改措施408条。
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座谈会,把“发现、纠正和查处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使不收敛、不收手的老问题存量明显减少,隐形变异新问题增量有效遏制”作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分析、梳理、排查、甄别,明确整治任务,拟定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定期集中检查、不定期重点抽查、部门之间互查等形式,深挖细查问题,形成业务指导清单,分类建立工作台帐。
统筹协调推进。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纪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结合起来,与“查问题、出实招、改彻底”作风建设要求结合起来,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对踩“红线”“闯雷区”、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
健全完善机制。深入分析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问题根源,按照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固化转化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针对近年来村干部信访举报及处理情况,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歙县县委县政府下发了以建立六个方面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加强对村干部廉洁履职的有效监督。(黄山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