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铜陵:巡视整改再加力 深入开展三大专项行动

时间:2018-11-23 07: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十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以来,铜陵市纪委高度重枧整改工作,以讲政治、讲忠诚、讲党性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强化各项任务整改。截至目前,巡视市委涉及市纪委的“9+1”具体问题整改任务中,1项已初步完成整改;巡视市纪委25条具体问题整改任务中,已有9项初步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

为进一步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日前,市纪委主动加力,部署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推动巡视整改提速提质提效。

开展执纪问责力度再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强化线索精准处置,重点聚焦“三类人”。加强与司法、审计等职能单位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协调监督机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重点聚焦“三类人”,准确提出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处置建议。二是强化案件查处力度,提升主动问责意识。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容,克服单纯、片面地重教育挽救、轻处理惩戒的错误思想,摒弃重办个案、轻问责的思想,不断提升主动问责的意识。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要加大对相关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审查调查。三是强化执纪部门联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强化调查与审理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衔接配合,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调查,该问责的及时移送审理,坚决主动问责。对查处的存在履职不力的问责案件,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案件质量和问责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强化“先处后移”工作,实现纪法无缝衔接。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对应执行“先处后移”而未执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深化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明确日常联络人员,严格落实定期通报制度等,及时做到党纪政务处分到位。五是强化案件警示功能,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及时曝光,提醒责任主体依规依纪依法严格履职,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防止用权任性、以权谋私。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线索处置、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开展违规公务接待持续整改再加力专项行动。重点治理2016年“酒桌办公”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公务接待审批、报销不规范问题。公务接待活动执行公函接待制度,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一单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必须做到“四单合一”,接待费要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二是陪餐人数和餐费超标准问题。公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严格区分公务接待工作餐和加班工作餐,公务接待工作餐和加班工作餐的餐费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三是以招商引资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问题。接待单位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规定严格管理。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四是其他违反公务接待纪律问题。如:上下级之间、部门或单位之间用公款同城吃请;向下级单位及其他业务关联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等问题。此次专项行动从10月下旬开始,至2018年12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确保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

开展巡视巡察整改效果再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整改成效评估。严格落实被巡视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成效、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整改问责问效。按照规定,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欺上瞒下、虚假整改等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予以严肃处理。四是加强问题线索处置。认真落实《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坚持问题线索定性分类到位、移交到位和跟踪督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优先处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此次专项行动从10月22日启动,持续到12月20日结束,旨在通过专项行动,在强化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推动“六制五清四问”和“全程挂单整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全面提升巡视巡察整改质效。(铜陵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