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年底监察体制改革后,天长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执纪监督问责的新模式、新路径,创新协作审理、提高片区协作、适时监察授权,以便及时填补和消除纪检监察改革中出现的“盲区”和“空白点”,使执纪监督工作提速增效。
创新协作审理机制。为解决派驻纪检组难以完成查审分离的问题,天长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组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立案审查终结、需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按照“换位审理”的原则移送其他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理;受理审理案件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理工作,并在作出处分决定后一周内向市纪委监委报备;受理审理案件的派驻纪检组如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可提请市纪委监委审定;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做好审理案卷材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凡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审理的案件不再移送其他纪检监察组。
“办案的时候专心办案,审理的时候专心审理。”天长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协作审理制”形成了强大的执纪审理“交叉威力”,既严格地执行了“查审分离”,又解决了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不足的现实矛盾,增强了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直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执纪监督功能和作用。
建立片区协作机制。天长市纪委监委在原有的镇、街道纪(工)委协作片区制度的基础上,通过“1 3 5”模式,即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3个业务部室5个镇、街道纪(工)委,采取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片区内各乡镇按季度轮流当值、联合办信办案、推进片区联动协作事项项目化管理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镇、街道纪(工)委“尖兵”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天长市纪委监委日前就采取片区协作的办法,由分管片区的常委牵头,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参与指导协助,片区内的镇、街道纪(工)委交叉支援,今年以来,查处了13起村(组)干部侵占民生、扶贫资金案件,相关违纪违规人均受到党政纪处分。
适时监察授权机制。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非党员监察对象的法理羁绊,天长市监察委员会及时授予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权。派驻农委纪检监察组在调查监督责任单位市水利系统水管相关案件时,市监察委员会审慎授予农委纪检监察组部分监察权,及时地突破了案件,处理了违纪当事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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