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开展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再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的津补贴发放项目和范围不规范、标准政策依据不充分,且未经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涉嫌违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监察建议……”
“通过县委第一巡察组开展机动式巡察,发现你局执法大队自聘人员存在承包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和‘一人双职’行为,要求你局对类似问题立即展开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线索……”
近日,泾县监察委员会为县财政局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送达了两份监察建议书。
据悉,自推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注重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立足“点上问题、面上解决”,针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诸如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有偏差、日常监管失职缺位、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共发出20余份监察建议书,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下猛药治顽疾”,强力推动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对涉及面较广且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万万不可不了了之,必须瞄准病根、祛除病灶。”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监察建议书是强化监察监督的有力抓手,旨在督促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再深思一层、建章立制,实现管长久、再监督。”
“虽然发现的问题不是特别严重,但我们理应坚持‘小题大做’,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实现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见成效,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为避免监察建议效果打折扣,县监察委员会还专门建立了监察建议问题整改台账,逐项列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提醒、开展回访等方式进行全程督办,及时发现监察建议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见人见事见实效,维护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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