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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用好用活谈话函询 管住“大多数”

时间:2018-11-19 08: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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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谈话函询作为落实“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今年以来,谈话函询16件,同比上升60%。

严格规范谈话函询程序。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规定线索分类处置标准,坚持集体排查研究、严格审核把关,科学设定运用谈话函询“三能谈”“三必谈”“三不谈”的范围边界;制作谈话函询流程图和相关文书,细化谈话函询的审批备案、组织实施、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签字背书、分类处置、审核归档、整改落实跟踪等一系列流程和环节,做到规范可行、全程留痕。

动态跟踪谈话函询过程。相关业务科室做足功课,相互协调配合,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收集、综合分析、集体研判,针对谈话函询对象岗位、性格特点,制定谈话函询方案、提纲,明确切入点和关键点;谈话函询过程中,紧盯问题,严把分寸,从政策、思想各方面入手引导谈话函询对象积极主动交代问题,对含糊不清、存在疑点的问题,紧抓不放,认真核查,谈清问题症结,谈透整改方向,做到反映问题不遗漏,关键问题不含糊。

注重转化谈话函询成果。为做实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明确将个人谈话记录、书面说明、书面检查、诫勉书等材料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规定谈话函询对象必须把问题在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组织监督。同时,定期组织人员,采取“随机、公开、滚动抽取和承办部门交叉抽查”的方式,对谈话函询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如实说明回复、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增强谈话函询的威慑力。(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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