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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1至10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90人次

时间:2018-11-15 09: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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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践行‘四种形态’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防病于未然’。”……

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问责震慑,严格审查调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运用好“三级全覆盖”责任清单,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体系,县纪委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了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审核机制,定期召开由分管领导和信访室、案管室及相关纪检监察室主任参加的线索集体排查会议,严格依照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标准,集中研判问题线索,对适宜谈话函询的,逐一确定对象和方案,做到该谈必谈、该询必询。

立足抓早抓小,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手段,及时“红红脸、出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同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小过即问、动辄则咎,体现严管厚爱,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1至10月,谈话函询244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35份。

县纪委及时通报曝光全县发生的违纪典型案例,并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市县教育培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通过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案为鉴敲警钟,通过常态化纪律教育,构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借力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大正风反腐宣传传播力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发出通报25期,用身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进一步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突出审查调查重点,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对问题性质即使比较严重,但能如实向组织讲清楚、认错态度诚恳的,给政策、给出路。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严重失职失察又不知悔悟的从严查处,让违纪情节严重的干部停职反思、悬崖勒马,防止其贻误终生。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01件,结案3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7人,挽回经济损失3833万元。

据悉,1至10月,该县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9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86人(次),占54.6%;第二种形态337人(次),占37.8%;第三种形态38人(次),占4.3%;第四种形态29人(次),占3.3%。(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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