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派驻机构点多面广、力量分散等问题,日前,宁国市研究制定《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协作工作意见》,采取联合监督、协同执纪等模式,加强派驻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打破单兵作战的限制,整合派驻机构工作力量,提升派驻监督执纪质效。
健全组织机构。按照“适当归类、整合力量”原则,该市将18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分设成4个监督执纪协作组,组长由市纪委常委或市监委委员兼任,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对协作组进行统一调度。各协作组从协作成员单位挑选具有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或财务、法律等方面工作经验的人员,建立人才库。
规范工作流程。协作组成员单位日常以“驻点”为主,对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或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或案件时,向协作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作组组长审核,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实行监督检查“一次一授权”和审查调查“一案一申请”制度。
完善运行机制。明确协作组成员对协作的问题线索处置进行集体审议、分析研判。协作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问题线索、开展工作交流、组织案例分析和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紧密型协作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力量有效整合和高效调配,不断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质效。(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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