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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1-10月受理信访举报177件

时间:2018-11-08 15: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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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繁昌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领导决策“参谋部”作用。1-10月,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77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44件,申诉1件,业务范围外32件。

精准研判,规范受理。按照《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贯彻<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精准研判信访件,归口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信访举报,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说清“为什么不受理,到哪里去反映”,及时转交到相关单位(部门)。

集体决策,严格处置。严格执行《繁昌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试行)》文件要求,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集体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承办部门和处置意见,做到信访受理权与调查权相分离,案管分办权与调查权相分离,权权制衡,相互协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压实责任,核查到位。承办部门主动落实首办责任、包保责任,采用一线工作法,以查办案件的标准,深入细致调查核实,对反映“四风”问题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涉黑涉恶、环境保护等问题的信访举报即收立办,快查严办。信访举报部门与案管部门积极落实好督促检查责任,全方位监督信访件办理情况,随机检查8件次、跟踪了解10件次,电话催办23件次。

结果运用,遏制腐败。以“四个必须”作为信访举报件结案标准,即反映问题必须一一调查核实,证据材料必须充分完备,调查结论必须清晰明了,实名举报必须认真反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目前,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6人,诫勉谈话1人,书面检查1人,行政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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