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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着力提升派驻(出)机构“三种能力”

时间:2018-11-02 09: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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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发挥派驻(出)机构在完善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激活“神经末梢”,擦亮监督“探头”,提升监督实效。

日常监督“火眼金睛”。实行“十看十查”工作法,印发日常监督《工作手册》,拉出任务清单50条,要求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每月对照清单,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开展面对面督查,结合“三查三问”,查看主体责任是否全面落实,措施执行是否精准到位,是否有力推动工作。截止目前,16个派驻(出)机构对56家单位进行查看168次,提出整改意见75份。开展知责尽责负责督查,落实“两书”“三单”“四报告”制度,发现问题25个,发出提醒单25份。

审查调查“炉火纯青”。通过以案代训、个案指导、跟班学习等方式,联系指导派驻(出)机构,培养审查调查能力。对非立案了结的科级干部问题线索,实行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室、区纪委常委会议三级联审,将案件质量把控前延至谈话函询、初核阶段。整合派驻(出)机构力量,成立5个审理小组,实行交叉互审。今年以来,先后进行个案指导80余次,组织跟班学习11批次,三级联审了结线索25件,派驻(出)机构立案审查案件27件,处理违纪党员27人,所办案件均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的标准。

完善治理“精益求精”。善于从审查调查的典型案例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积极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纪检监察建议为工作抓手,跟踪督促发案单位“亡羊补牢”,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今年以来,针对发现的诸如津补贴发放、低保审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通报3份、纪检监察建议6份,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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