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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1-9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730人次

时间:2018-11-02 08: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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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9月,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730人次,同比增长113.8%,其中第一种形态2120人次,占比56.84%;第二种形态1295人次,占比34.72%;第三种形态191人次,占比5.12%;第四种形态124人次,占比3.32%。

今年以来,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政治生态“护林员”职责定位,持续转变工作理念,切实把监督摆在首位、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不断提升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按季度召开派驻(出)机构和县区纪委监委工作调度会,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的内涵和外延,切实在“治未病”上精准发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真正体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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