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霍山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高标准推进工作,做实做细派驻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科学设置机构,聚焦主责主业。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共设置了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县直机关纪工委。改革后,对全县64个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县纪委监委严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通过发文、督查、座谈等方式,注重提高派驻机构内部管理水平,派驻机构严格落实“三转”要求,主动退出与监督执纪问责无关的日常工作,聚焦主责主业。
抓好建章立制,实现长效管理。为推动派驻机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围绕“工作职责、监督权限、监督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责任追究”6个方面,制订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对派驻机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工作联系、如何履行监督职能、开展审查调查,到联系沟通、自身建设、业务考核等各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规范了工作流程,加强了内控管理。强化请示报告制度,规定派驻机构负责人每月向县纪委监委联系领导汇报工作。通过以制度机制“船”和“桥”,把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推进,为派驻机构更好发挥监督“探头”和“哨兵”作用提供了制度保证。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通过举办综合业务知识培训班、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统一集中培训、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安排派驻机构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今年以来,已组织集中学习培训1期,先后选派7名派驻机构新进人员到市纪委监委接受系统培训,有效提升了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将派驻机构履职工作要求从加分和扣分两个方面,细化为党风政风监督、信访办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8个大项共64个小项的考核硬指标,细化评分标准,上紧发条、压实担子,积分考核结果按月汇总,并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开。通过将积分考核结果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各派驻机构反馈,让派驻机构做到责任明确、心中有数,既能直观地发现同先进单位的差距,又能清楚地找准自身的不足。
通过优化机构、完善制度、提升能力、严格考核等举措,派驻机构改革的成效初步显现。今年以来,全县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292次,廉政谈话272人,立案14件。(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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