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延伸“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效果,近日,来安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的意见》,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做到监督常在、提醒常在、关心常在。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是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警示教育常态化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用好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全体党员干部警示警戒警醒。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案件通报曝光机制,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意见》强调,要建立“三书、三会、三现场”机制。“三书”即引导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对象撰写《忏悔书》、《警示家书》、《警示忠告书》,进行反省悔过,提醒忠告家人和原单位干部职工。“三会”即组织开好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宣布处分决定、通报主要案情、宣读“三书”、开展廉政谈话、查摆剖析整改等,汲取深刻教训,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三现场”即采用互动式、体验式教育模式,通过现场旁听庭审、现场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现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身临其境、零距离警示,提升教育的震慑力和说服力。(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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