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完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

时间:2018-10-31 16: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为抓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10月10日省纪委发布明传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参加《条例》在线学习测试。按照通知要求,省高院427名在职在岗党员干警已于10月30日全部完成学习测试。

为做好《条例》在线学习测试工作,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院党组成员、组长董震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驻院纪检监察组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全院党员干警务必在10月30日前通过测试。10月12日,驻院纪检监察组向全院干警发布《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对全体党员干警参加在线学习测试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每一个干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测试,《通知》对进入平台、注册、登录及如何进行学习测试做了详细说明,由专人对全院干警注册和通过学习测试情况及时跟进并进行汇总和通报。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要求,及时对党员干警进行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警积极响应,纷纷抓紧时间登录平台参加学习测试。驻院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同志们更是率先垂范,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学习测试,不仅在收到通知的第二天即全部通过测试,而且取得7名同志6人满分,1人95分的好成绩。省高院领导也体现了较高的政治意识,积极主动参加《条例》在线学习并完成测试,以身作则。截止10月30日,全院427名党员干警通过学习测试,平均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率100%,有242人取得满分,占总数56.7%。

通过参加《条例》学习测试,充分调动了省高院广大党员干警学习党内法规的热情和主动性,帮助大家进一步掌握和理解了《条例》的内容和有关规定,更加牢固地树立起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警日常习惯和自觉行为。驻院纪检监察组也将以此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加强党的纪律的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让党员干警对党的纪律入脑入心,增强廉洁司法的自觉性,不断巩固“三查三问”和“讲严立”警示教育成果,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