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谯区纪委监委始终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眼于深化全面融合,放大监察体制改革效应,积极稳妥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
全面融合,坚持把制度创新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化融合,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会、交流研讨会,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纪法衔接能力,全面摸清底数,实现对全区4524人的监察对象全覆盖。同时,规范有关涉案文书,制定《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工作流程图》,实行“一案一指定、一案一授权”体制,建立与司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衔接与协调机制,规范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程序,推动执纪审查工作顺畅高效有序衔接。
强化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周学习月汇报季调度工作机制,制作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单。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按月通报考勤情况和正负清单落实情况。制定办案人员“五要五不准”,为办案人员划设红线。制定《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和违规接触被审查人等情况报告登记备案的规定》《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规定》等内部制约和监督相关规定,强化内部管理。
落实责任,坚持实现“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推动派驻机构全覆盖,将四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归区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管理,最大限度激发派驻干部活力,充分发挥“探头”“前哨”作用。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和履职清单,突出对“关键事项”的监督,实行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月报告制度。
加强教育,坚持织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网。促进监察法学习宣传全覆盖。《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区纪委监委对所辖单位、机构、组织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做到监察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全覆盖。加大对《监察法》的宣传力度,累计发放读本200余册,印制图解手册500份。结合“南谯清风”宣讲团,赴22个单位部门开展《监察法》宣传和以“以案释法”30余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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