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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1-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50人次

时间:2018-10-29 10:1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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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埇桥区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助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今年1-9月份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50人次,占比53.4%。

执纪监督,严责任。围绕年度工作和阶段工作重点,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区分责任界限,实现无缝衔接,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把落实“四种形态”作为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

抓早抓小,常提醒。借助廉政教育基地,持续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开展现场教学,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心正明道。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大事项、紧盯重点人群,利用短信、微信等现代传媒,定期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发布执纪审查信息,通报曝光典型违纪案例,打好“预防针”,做到早提醒、常教育、严防范,时刻绷紧“廉洁弦”。

严管厚爱,抓导向。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原则和要义贯彻应用到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提醒、勤过问,督促其转向纠偏,以“约谈”为“利器”,紧盯“关键少数”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确保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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