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鞍山市开展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和“微腐败”现象,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教育政治生态。
坚持全面覆盖,划清师德“红线”。印发《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各类公、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中学生实践基地以及教研、电教等机构的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五种情形的有偿补课行为。
加大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一旦查实,除清退违规所得外,将公开通报批评,扣罚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及以上处理,直至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为中共党员的,还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党纪处分。
主动出击作为,广集问题线索。成立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督查队伍,强化明察暗访。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承诺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及时通报处理结果。目前该市教育局已下达四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通报,累计查处10人,该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已对3名顶风违纪的直属学校党员教师进行立案审查。
用好问责利器,层层压实责任。对有偿补课问题监管不力、问题频发,或对违规问题拒不处理、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并取消该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强化正面引导,倡导梳堵结合。鼓励中小学校通过实施课后服务制度、学生成长导师制等方式,组织教师开展义务辅导、网络答疑。树立和宣传先进师德典型,发挥党团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和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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