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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学用结合深化《条例》学习实效

时间:2018-10-23 15:0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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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启用。怀远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让《条例》入脑入心。

构建宣传网络。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开展关于《条例》的学习宣传,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为学习宣传核心点,借助QQ、微信等传播平台,营造出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宣传氛围。及时在怀远纪检监察网首页更新《条例》原文和图解式《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转化,把规定作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丰富学习方式。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纪检监察大讲堂集中学、部室小组课后学、个人自主线上学等方式开展学习,邀请专家进行集中专题辅导,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讨论交流活动,巩固学习成果,促进共同提高。及时把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条例释义等资料上传微信、QQ群进行分享学习,方便随时可学、随处可学。同时,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结合起来,学深悟透、学懂弄通、融会贯通,为更好的理解、准确运用《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抓实工作运用。为每一名纪检干部征订《条例》工具书,要求纪检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确保纪检干部在履职中监督更精准,执纪更精准。在深学《条例》的基础上,做好与《监察法》的有效衔接,将新修订的《条例》运用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着力查处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用《条例》指导和推动工作。除此之外,把《条例》与廉政警示教育、业务学习、业务培训等有机结合起来,多形式推进学思践悟,把《条例》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个环节。(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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