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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义安: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时间:2018-10-23 10: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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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铜陵市义安区出台了《铜陵市义安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旨在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浓厚社会氛围。

《规定》明确,适用对象为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监察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村(社区)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事前报告制度。严禁有下列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邀请与举办者本人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下属单位人员或有工作职责涉及的管理服务对象,或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打招呼、委托他人通知等各种方式邀请与行使职权和执行公务有关的管理或服务对象(亲属除外)参加的;单位、个人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的;趁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或服务对象礼金、礼品的;采取分期、分批、多地点宴请,提前操办,以他人名义操办,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的;在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的;使用公车、公物或占用其它公共资源的;搞封建迷信、聚众賭博、举办低俗演艺、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币纸钱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影响社会公共秩序行为的等。

《规定》强调,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定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构成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等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规定》同时明确,各级党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负有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疏于教育管理监督,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督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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