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滁州:三举措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时间:2018-10-11 08: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滁州市纪委监委积极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培训班精神,以行之有效的措施,把新时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对党绝对忠诚。干部监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结合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培训班精神,以党小组活动形式开展“每月一谈”,通过谈体会、谈方法、谈创新,把上级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把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新理念实践到工作之中,切实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

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出台《滁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内控管理规定(暂行)》,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过程中,对遇到打听过问干预、违规接触相关人员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形时,应如何报备且报备情况还须装入卷宗备查;同时注重制度的落实,多维度收集该规定的执行、效果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提高线索处置实效。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抓手,梳理分析反映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类型、成因等情况,并形成报告提醒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为初筛、预判问题线索提供参考,细化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给予提醒谈话4人、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