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等规定,进一步落实省纪委相关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在前期组织开展对各综合监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的基础上,9月29日,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发出通知,对省发改委(含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粮食局等4家综合监督单位“国庆”期间作风建设进行再部署再要求。
一是做好要求提醒工作。各单位要采取发送短信、会议强调、印发通知、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职工“国庆”期间作风建设进行要求和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是学习典型问题通报。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反“四风”的自觉性。
三是抓好专项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组织“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等,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严明纪律要求,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
四是应对处置重要问题。各单位对发现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重要舆情等情况,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应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纪检监察组。
五是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各单位假期后要及时将紧盯中秋、国庆假期“四风”问题工作情况报送纪检监察组。(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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