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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为90名被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

时间:2018-09-27 08: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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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得知自己被举报的时候,我感到很震惊,很委屈。由此产生的心理压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现在,事实终于查清了,真的非常感谢纪委还我清白,我终于能睡上安稳觉了。”固镇县一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在得知该县纪委为其澄清了举报问题后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蚌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处理有纪不依,明知故犯的行为,严肃处理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时刻绷紧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摒弃“纪律松绑”那一套,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171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80人次,第二种形态596人次,第三种形态144人次,第四种形态95人次。

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考虑到“改革本身要担风险,创新也需要不断试错的过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对信访举报线索严查细核,认真核查线索来源、目的和指向,甄别信访反映的问题性质,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注意区分诬告、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举报。对于反映党员干部的不实问题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旗帜鲜明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90名被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进一步激发全市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尽责担当的干事激情,使其能更好地带领广大群众干事创业。(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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