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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启动环保领域专项巡察

近日,砀山县启动环保领域专项巡察,计划对全县所有镇(园区)党(工)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责任单位党组(党委)进行为期10天的环保领域专项巡察工作。

专项巡察重点针对各镇(园区)对环保工作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问题解决和处理情况,各级各部门在环境污染和修复过程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等问题开展巡察。主要巡察主要河流水环境,自来水厂水源来源;工业企业废气、废水处理及燃煤锅炉淘汰;农村畜禽养殖场周边陈年粪污清理;医疗行业污水、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料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等环境突出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受理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和问题,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在两周时间内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全县各镇(园区)及环保各责任单位,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本轮专项巡察实行组长负责制,要求各巡察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告,严肃处理。被巡察单位凡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逃避巡察监督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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