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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对12个单位开展常规政治巡察

9月13日上午,枞阳县召开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本轮巡察,县委安排三个巡察组,从2018年9月中旬开始,对12个单位开展为期约50个工作日的常规政治巡察。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性,明确政治巡察定位,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抓好巡察工作的“纲”和“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在一届县委任期内要对管理的部门、企事业单位、重点村(居)党组织进行全面巡察,实现县委巡察对象全覆盖。二要精准发现问题,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的理念。把握巡察重点,牢牢把握“六个围绕”、“一个结合”,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精准呈现问题,要精心撰写好巡察报告,在 “精”“细”“严”“实”上下功夫,确保发现的问题精准到位、有理有据、无可辩驳。三要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练就过硬本领,严明工作纪律,打造一支组织放心、人民信任的“铁军”。

动员会后,就如何做好巡察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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