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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1-8月立案481件处分324人

时间:2018-09-11 15:3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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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两项职责,努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860件,立案481件,党纪政务处分324人。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办案能力。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建立县纪委监委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对应联系工作机制,按照“统一协调、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持续探索开展片区协同办案机制,指导和审核乡镇纪委开展执纪审查业务。充分发挥办案骨干和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使办案工作不“断层”、能“接力”,切实增强执纪力量。同时,为加快监督、调查、处置与监督、审查、审理的磨合,太和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监察运行机制,理顺业务流程,制定《执纪审查提质提效实施办法》《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做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工作。

坚持抓早抓小,践行“四种形态”。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一般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督促整改销号;对发现问题严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根据干管权限,及时移交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1至8月,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6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434人次,占比56.96%;运用第二种形态276人次,占比36.22%;运用第三种形态32人次,占比4.2%;运用第四种形态20人次,占比2.62%。

加大协作配合,形成震慑效应。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整合力量,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沟通交流、协作处理等方式,增强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县委巡察工作坚持巡察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抓实巡察后半篇工作,抓好问题整改,用好巡察成果,努力实现巡察成效最大化,确保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巡察意见反馈,指出“病症”、查找“病因”、剖析“病害”,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倒逼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严防“一巡了之、巡后再犯”。同时,坚持发现问题该核查的必须核查,该立案的必须练;该处理的必须依纪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以上该核查、该立案、该处理的没做的,该倒逼问责的必须问责。今年以来共开展5轮巡察工作,移送问题线索134个。(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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