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和重要动力,两个责任是否落实以及落实效果如何,不仅直接关涉到一个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的好坏,而且反映出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今年以来,颍上县委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任务分解明确到人。年初,根据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工,结合县直各单位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印发《颍上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明确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等职责任务,坚持做到管党治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廉政谈话提醒到位。在任职前,对每一位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无一例外地进行廉政谈话,重点是让领导干部明确在本职岗位上应当担负的党风廉政责任。年初,领导干部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中和年终要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报告,从多个环节强化责任落实。2018年以来,共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2人次,93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县委进行书面述责述廉,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严压实。
执纪问责具体到事。对重大违纪违法或职务犯罪案件,在查办违法违纪和涉嫌职务犯罪行为人的同时,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在案件查办基础上认真落实执纪审查“一案双查”规定,深查细究案件发生的原因,倒查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的失职和懈怠,加大问责力度,倒逼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18年以来,共开展“一案双查”14件问责53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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