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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9-10 15: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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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组务会,认真学习研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董震主持会议。

全体同志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落实两个维护”及“突出监督执纪靶心”等九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董震组长对同志们学习领会条例进行了深入辅导,并对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四点要求:

要理解和把握条例修订的背景及新修订条款的内容。牢牢把握条例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背景下修订的,认真理解新修订条款重点突出的“两个坚决维护”、“四个意识”、监督执纪的“靶心”、“四种形态”、“越往后执纪越严”、“七个有之”等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以条例为蓝本加强对法院干警的纪律教育。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作为法官培训学院必修课,将条例的学习纳入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自觉用条例约束自己,决不触碰纪律的红线,主动适应在纪律规范中工作和生活。

要以条例为依据提高定性量纪的准确性。在学懂弄通《条例》原文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结合案例进行系统研究,准确把握《条例》的精髓、要义、宗旨,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不断提升实战能力。同时,在具体运用《条例》的过程中,要多向省纪委相关业务室沟通请教,严格把握适用标准,提高定性量纪的准确性。

要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加大执纪监督的力度。充分认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新常态,重点监督好省高院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处级干部,同时,抓机关带系统,持续加强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把立案查处违纪行为作为检验监督执纪效果的重要标准,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铁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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