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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宣州:写好信访举报“下半篇”文章

时间:2018-09-10 08:5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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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组织上为我澄清正名,这件事情虽然给我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组织上经过调查核实,专门到单位来为我澄清,为我更好地开展工作带来无限动力,也为与我情况类似的人员消除了困惑。”这是近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向一位信访举报被反映人吴某“面对面”澄清正名的场景。

自该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群众信访举报件数量较之前明显增加。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失实信访举报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鼓劲撑腰,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四讲”写好信访举报“下半篇”文章,确保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建章立制“讲正气”。相继出台《宣州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宣州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宣州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等,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和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

及时联系“讲公道”。对实名举报或非实名但有具体联系方式的信访举报件进行“面对面”或电话反馈,对确属被诬告、错告、误告或反映不实给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在一定范围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主持公道,澄清问题。

严查快处“讲效率”。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查处,做到“快、细、严、实”,营造违纪必惩的强烈态势。

实事求是“讲法纪”。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诬告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8月,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66件(次),同比增加76.59%。其中,查否18件,占信访举报件总数的10.8%;恶意扭曲事实,与事实完全不符的8件(次),澄清8件。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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