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注重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性工作当中来抓,夯实五项措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推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结合砀山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从工作日午间禁酒、变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干部婚丧嫁娶等等12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并根据上级制度规定,制定了砀山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应制度,扎紧了制度笼子,强化了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
紧抓重要节点,从严执纪问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刹风正纪,对改进作风有事半功倍之效。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问题,县纪委组织5个督查工作组、4个巡查组,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时,由新闻媒体、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不定时、不定向的方式,围绕办事效率、上下班制度、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督查,向“机关病”开刀。
转变工作方法,助推监督实效。注重从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向事后监督、履职监督的转变,整合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织密监督网络。通过县电台“百姓热线”直播栏目,政府各职能部门“一把手”走进直播间,接受群众咨询,及时办理回复。整合县长热线、政民连线、网络问政等资源,建设“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为百姓排忧解难。
深化查办效果,强化震慑作用。对作风方面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刹风整纪持续发力,坚决把歪风邪气打压下去。出台 “一案双查”办法,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违纪案件的地方或单位,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作风方面典型案件,注重从源头上查找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治本之策,不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扩大办案综合效应。今年以来,因扶贫、环保领域责任落实不力,问责追责11人,党纪处分11人。
锻造执纪铁军,带头当好表率。始终将加强自身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永恒课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作表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遮掩,不姑息。委局机关坚持每周一汇报、每月一例会、季度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对每人、部(室)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实行轮岗交流和末位淘汰制度,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树立清正廉洁良好形象。(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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