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新形势,着力解决审理力量薄弱、审理案件积压等现实问题,灵璧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实际,将审理案件划分为三类,把握审理重点,提高审理效率,推动审理工作质量提升。
简易案件快速审理。将被审查人仅涉嫌一项或一种违纪行为且案情简单,审查调查部门建议轻处分,被审查人对违纪事实无异议的;法院作出的已生效判决的案件,应当追究相关人员党纪责任的;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党纪责任的等三类案件列为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该类案件可缩简审理程序,将审理谈话、错误事实见面等部分程序合并进行。
紧急案件集中审理。将中央和省市纪委交办案件、巡视巡察交办案件、群众反映异常强烈的案件列为紧急案件,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研讨的“三集中”方式,成立联合审理小组,协助主审人共同完成审理工作。上会研究前,先与上级纪委案件审理部门请示汇报,确保违纪违法事实核查清楚、处分意见准确。
疑难案件会商审理。针对违纪违法、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的疑难复杂问题,县纪委监委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就具体案件召开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办案人员对问题的陈述汇报,并集体协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转隶融合优势,强化纪法衔接,研判透彻疑难案件,加速案件办理。(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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