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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东:开展谈话函询抽查复核严防“一函了之”

时间:2018-08-29 15: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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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按照谈话函询工作抽查复核要求,经批准,对2017年采取函询方式处置反映你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抽查核实,经复核,你在组织函询期间能如实说明问题,经研究,对该问题线索初核了结,特此反馈。”这是近期颍东区纪委监委对某谈话函询对象问题线索抽查复核结果的反馈内容。

今年8月,为进一步提高谈话函询质量,促使被反映人自觉认真地完成谈话函询工作,了解谈话陈述及回复材料的真实性,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严防“一函了之”,该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谈话函询工作抽查复核办法。

抽查复核办法明确复核范围包括:对反映“四风”等重点领域方面的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后重复举报不断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与组织掌握的事实情况明显不符或存有重大疑点的。同时,要求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谈话函询对象的陈述和书面回复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按照“突出代表性和聚焦可查性”的原则,按照不低于10%左右的比例确定抽查复核线索,经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研究后,组织实施。经复核后,承办部门认定被反映人在谈话函询期间能够如实向组织陈述或回复问题的,要向被核查人反馈办理结果;如发现被核查人在组织谈话函询期间隐瞒存在问题的,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谈话函询是运用第一种形态最基本、最有效的实现形式,也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手段方法,目的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开展抽查复核及结果反馈,体现的是严管更是厚爱,目的是把谈话函询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颍东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到。(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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