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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整治“酒桌办公” 杜绝“吃喝风”

时间:2018-08-29 10: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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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黄山屯溪区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等相关规定,多措并举整治“酒桌办公”问题,杜绝“吃喝风”。

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有序开展。及时制定下发《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日常工作。设立专门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转发安徽省《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会同宣传部门加大对“禁酒令”的宣传力度,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全程同步监督,纠治突出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督查内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成立5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区66家单位“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和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督促各单位对历年来签单挂账的接待费用进行全面清查、结算。专项整治期间,责令待结算接待费用的单位制定结算计划,限期结算完毕;责令现有接待存酒的14家单位,将存量酒进行登记造册,严格实行用量审批、专人管理制度;对在公务接待中存在的“四单合一”不齐全、超标准接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的25家单位进行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到位。

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不定期对全区各单位在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各镇食堂以及中心城区各大酒店公务接待情况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反《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的人和事,“酒桌办公”专项整治以来,全区共开展明查暗访138次,对4件“酒桌办公”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党纪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对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1家单位按时退缴转嫁二级机构接待费用。

定期实施回访,巩固整治效果。印发《关于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两个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区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督查,对24家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将违规公款接待、转嫁招待费用等问题纳入督查范围;向存在“四单不全、接待餐费结算不及时”等问题的21家单位发放督查事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督促全区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从源头杜绝“酒桌办公”问题发生。(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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