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六安金安:开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系列规定专项学习活动

时间:2018-08-29 09: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根据六安市纪委监委《关于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系列规定的通知》精神,六安市金安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有序推进此次专项学习活动。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纪意识。区纪委监委要求,要把这次专项学习内容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学习实效性,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明确学习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利用委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会,专题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等一系列内容。

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扎实有效开展专项学习,努力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和示范。并结合开展的“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进行集中学习、集中辅导,坚持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发挥“头雁效应”。

运用多种方式,确保学有成效。这次专项学习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资料逐件登记发放至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同志的手中。每位参加学习的同志做好学习笔记,谈心得体会,谈学习成果,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掌握规定内容,增强责任意识,学有所得,学有成效。(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