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台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市委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实际行动,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是石台当前最大的大局,是第一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
会议决定,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组织协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办负责同志任主任,专职从事日常整改工作,督促指导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讲理由、不讲客观,不等不靠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指导、加密调度、加大检查,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任务项目化”的工作方式,将反馈的问题作为一个个整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要严把时间节点,强化时间意识和效率意识,注重过程掌控,从优从速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务求工作实效,按照“事要纠正、人要处理、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的工作思路,综合施策、集中整治,加强制度建设,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力争整改一个问题、建立一项制度、解决一批问题,真正让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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