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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三强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时间:2018-08-27 09: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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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整治扶贫领域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件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其中党纪处分17人,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在扶贫专项审计和第三方评估中反馈存在问题的7个乡镇、3个县直机关15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对扶贫领域三类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成3个督查指导组,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互查互审”行动纪律督查,对5起扶贫工作履职不力的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在脱贫攻坚中“不在状态”的16名党员干部,进行约谈。会同县扶贫办、农委、规建局对产业扶贫、危房改造等落实情况开展了2次重点抽查,分3个组逐乡镇抽取1户贫困户以“三不两直”的方式进行了核查。

强化线索管理。设立信箱、电话、短信、网络、来信、来访“六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广泛收集信息,认真梳理排查,加强分析研判,深挖问题线索。认真梳理近几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召开线索排查会7次,乡镇纪委书记推进会2次,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认真分析。

强化督查查处。针对排查的线索和巡察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今年以来,开展脱贫攻坚各类督查7次,县领导带队,各督察组开展脱贫攻坚明察暗访50多次,下发“九大工程”督查通报7期。开展“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违规领取‘低保’和‘五保’补助”等“六个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人员予以清退,督促退出重复享受的危房改造款,对2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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