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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首例留置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间:2018-08-21 13: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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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股原股长贾怀东涉嫌贪污犯罪一案由该县监察委员会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是自《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繁昌县监委首例使用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了解,贾怀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是在市委巡察中发现并移交至该县。中共繁昌县纪委、繁昌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月29日,经芜湖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期间,县纪委监委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市、县监委负责同志对此案高度重视,并多次听取汇报、精心指导,县监委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加快实现从打“持久战”到“突破战”的迅速转变,仅43天就完成从留置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全过程。

调查期间,专案组人员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始终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审查调查全程留痕、高效规范。注重强化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充分运用多种调查措施,全面收集固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的主要证据。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查调查,查清了贾怀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19日,贾怀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据悉,由于案情时间跨度长,证据收集存在一定难度,为把此案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该案适时邀请本委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流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此外,及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案件移送起诉事宜进行沟通协调,实现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有效贯通。(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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