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界首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操作规程》,牢牢把握审查机制、审核要素及回复流程“三道关卡”,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
明确联合审查机制。界首市纪委监委明确,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工作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一制作《征求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登记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市委巡察办和有关纪检监察室配合办理,各室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围绕信访举报、巡察问题线索、初核问题线索、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据实填写。
聚焦审核关键要素。对于需要审核把关的对象,界首市纪委监委聚焦四个关键要素开展审核,即审核相关党员干部是否有信访举报反映和初核问题线索,是否违反党风政风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立案审查情况,是否受到党政纪处分,是否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情形等方面的问题或反映。并对出具回复意见内容表述方式分类阐述,确保审核标准严谨客观,审核回复精准清晰。
规范廉政回复流程。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各承办室反馈结果汇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错误、不推卸责任,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核意见,如实填写《征求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登记表》,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并经分管常委、副书记审核、书记审签后,加盖市纪委印章,及时反馈,确保廉政回复高效、严谨、规范。
据统计,今年以来,界首市纪委监委共对295家单位和集体、620名个人评先评优出具了党风廉政意见,对61名拟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审核。(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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