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派驻(出)机构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宿州市纪委监委紧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出台制度完善派驻(出)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
明确受理范围。要求派驻(出)机构以服务监督为主线,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要求,精准把握界定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依纪依法规范有序做好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工作,确保监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派驻纪检组接访工作制度,规范来访接待、信访登记、分流交转办、统计汇总等环节,在办理时限、保密要求、结果反馈、留存归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提高接访质量、效率和效果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都能够做到规范处置、分流到位。
严肃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将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派驻(出)机构落实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私自截留、隐匿、销毁信访举报件的,泄露举报信息、以信谋私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予以严肃责任追究,切实以问责倒逼担责,确保各派驻(出)机构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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