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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1-6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41人

时间:2018-08-02 10:1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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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阜南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监督执纪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1-6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41人次。

警示教育治“未病”。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县纪委监委从小事小节抓起,从党员干部日常容易犯错或认识不清的纪律底线抓起,编印《“画”说纪律50问》纪律漫画的读本;强化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用今年以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并研讨交流,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抓早抓小治“初病”。县纪委监委灵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功夫,进一步完善第一种形态适用制度,细化适用情形、对象、程序、标准、转换原则等规定,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紧盯问题线索,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查调查等方式,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方面的“初病”和“隐患”,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到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2018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37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61人次,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共占比94.2%。

惩戒震慑治“重病”。在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同时,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在脱贫攻坚、惠农补贴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上半年,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7人次,占比3.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比2.1%。(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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