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立足新形势,对接新要求,积极转变审理思路,把牢把实案件审理各道关口,促进案件审理质量稳步提升。
“四不接收”,把好案件入口关。严格按照既有规定,对移送审理的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对没有领导签批、材料不齐不全、程序不规范、装订不规范的案件不予以接收,着力进行源头把控,提升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五不提请”,把好案件质量关。案件质量是案件办理的生命线,灵璧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把控贯彻到案件审理全过程,形成了“五不提请”的工作模式,即未查清不提请;有瑕疵不提请;证据不符合标准不提请;涉案款物处理意见不规范不提请;“两个责任”未核实不提请,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好案件质量关。
“不打白条”,把好案件执行关。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草拟《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力求通过合作加强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切实打通执纪审理“最后一公里”,坚决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对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以制度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和被处分对象所在单位及时办理,确保所有处分决定执行及时、到位、不打折扣。(宿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