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颍东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压实全区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有力推动全区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
做好顶层设计,协助推进主体责任。协助区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颍东区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为9大项66小项。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一记实”制度,向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告知书》,明确全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以此层层传导压力。
加大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和《颍东区党内问责情形清单》,厘清了同级监督的对象、内容、责任和措施,以及党内问责情形,进一步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全区88名区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向区委、区纪委书面述责述廉,4名领导干部在区纪委全会上现场述责述廉。开展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全区96个单位、796名科级干部开展综合考核。对全区659名在任村居(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了换届前资格审查。
注重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全区各级单位领导干部积极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谈话函询,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全区共开展诫勉谈话40人,廉政约谈118次。对党风廉政考核排名靠后、提醒谈话“零记录”及不遵守会风会纪党员干部进行集体约谈,通过约谈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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