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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日前,铜陵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以市委统筹、市县联动、混合编组、提级巡察的方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统一谋划部署,强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市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在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督查、脱贫攻坚作风效能暗访检查的基础上,超前谋划部署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以巡察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巡察办前期与市县扶贫办、市纪委党风室、信访室、市审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进行密切对接,做好巡察准备工作,对所有贫困村基本情况进行基础调研、信访了解、数据分析和信息研判。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盛九江同志多次带队到各个巡察组现场指导,听取汇报并提出要求。

统一巡察内容,强化对巡察重点的聚焦。始终坚持脱贫攻坚政治巡察定位,将政治和业务有机结合,把政治巡察的要求融入基层扶贫工作中,既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又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项目推进、资金使用、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市委巡察办对全市扶贫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明确了5个方面的巡察重点内容:一是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二是扶贫工作监督责任落实方面问题。三是扶贫工作任务推进方面问题。四是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方面问题。五是扶贫领域“四风”方面等问题。

统一巡察方式,强化对联动工作的推进。一是坚持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工作由市委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按照市县乡三级联动的要求,枞阳县委成立4个整建制巡察组,配合市委巡察组实施专项巡察,同时成立若干县级巡察组同步对有关重点村开展巡察,实行信息共享、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二是加强横向联动。加强巡察与纪检、审计、督查等工作的横向联动,立足有分工、重配合、聚合力,着力建立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内部联动。加强巡察组、联络组、配合组、巡察办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市县巡察办、市县巡察组和联络组之间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确保上级要求准确下达、基层要情及时上达。四是做好外部联动。市委巡察期间,正值省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检查组赴铜检查。要求各巡察组在谈话、走访和查阅资料过程中,合理安排、错开时间。巡察组与被巡察乡镇党委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统一巡察标准,强化对问题尺度的把握。一是巡察流程一个标准。巡察办统一印发实施方案、谈话提纲、民主测评表、问卷调查表等模板给各个巡察组,保证主要步骤、环节一致。同时要求巡察组根据工作进展及时调整优化主攻方向、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二是工作机制一个标准。各巡察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坚持“一事一报告”“一日一小结”“一周一汇总”工作机制,白天走访查阅资料,夜晚碰头分析总结。三是协调指导一个标准。要求巡察组在遇到疑难问题时,多与业务主管部门沟通,作出准确界定。同时,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报告巡察办,保证同类问题在尺度把握上全市统一。

统一巡察反馈,强化对问题整改的力度。一是向被巡察单位反馈。要求各乡镇党委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二是向枞阳县委和县纪委反馈。专门以领导小组发文向县委反馈,要求县委加大对乡镇、村落实扶贫政策情况的统筹指导和督促整改,切实履行所辖范围内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统筹解决各乡镇在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加强督查督办,严肃整改问责。要求县纪委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三是向市扶贫办反馈。建议市扶贫办从优化顶层设计出发,改进检查考核方式,统一检查考核内容和标准,降低重复检查考核频率,促进扶贫干部集中精力回归本位,提升扶贫政策落实效果。

统一督查调度,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强化督查问责抓整改,通过电话询问、发函催办、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暗访核实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督促县纪委监委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不收手、不收敛,涉嫌干部违纪违规的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分别成立督查组,对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查处进行现场督办、实地查核、跟踪问效。巡察反馈两个月后,共整改完成381个问题,完成率92%,挽回损失117.0128万元、完善制度117项、问责追责17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人、诫勉谈话29人、警示谈话19人、提醒谈话53人、批评教育8人、通报批评14人、约谈20人、正在立案审查8人)、另有两个村级党组织书面检查;移交问题线索40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1件涉及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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