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郎溪:1-6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0人次

时间:2018-07-23 10:4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现在每次集中学习都含有党规党纪的内容,大会上集体学、党小组会上讨论学、平时自己学……”郎溪县不少机关干部感慨道,“不过,真多亏了组织这些学习,让我们知道什么是该做的、能做的,什么是绝对不该做的、也不能做的。”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中,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今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6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83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置57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置11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置9人次。

1-6月郎溪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践“四种形态”情况图示

党规党纪“常学习”。将党规党纪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学习规划中,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保障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让党纪党规入脑入心,切实做到不忘“初心”。此外,还通过廉政谈话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52人次,并对6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和党纪党规知识测试。

警钟长鸣“勤提醒”。在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采取重申纪律、编发信息等方式,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严守纪律底线,严防“节日病”。党员干部在操办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升学等事宜,以及申报重大事项的同时,有关纪检监察组织及时对其开展针对性谈话提醒。对涉及行政许可、执法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定期提醒,使其牢固树立自律自醒自警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真正做到“盯住人”、“看住事”、“管住权”。

问题线索“全覆盖”。扩大问题线索来源,注重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等渠道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运用“四种形态”的“数据库”。同时综合分析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拟定谈话提纲,不断提高“四种形态”运用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宣城市纪委监委)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