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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发挥“五器”作用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时间:2018-07-17 17: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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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纪委监委对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部门问题线索“接收器”、群众诉求“分流器”、干群关系“缓冲器”、信访矛盾“调节器”、举报动态“监控器”作用,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规范受理群众举报,当好问题线索“接收器”。利用“信、访、网、电、微”信访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精准有序归口受理,盯紧公权力、严把监督关。通过与信访人交流和审阅信访举报材料,认真分析甄别,准确提炼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信访举报的真实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查性。特别是对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扶贫领域、涉黑腐败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处置。

正确引导群众信访,当好群众诉求“分流器”。针对群众反映业务外问题,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理解信访群众的心理和需求,热情接待、平等对待、耐心解释,帮助来访群众分析问题性质和解决办法,引导分流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或通过电话方式告知相关部门做好接待办理工作,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去处,反映事项有人问。

耐心疏导来访群众,当好干群关系“缓冲器”。针对部分不了解政策或因个人矛盾纠纷等原因,对党员干部进行举报的信访群众,信访室在耐心接待的同时,认真细致解释相关政策,释疑解惑,讲清原因;深入探析信访群众的心理和信访目的,分析工作背景环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信访群众换位思考,消除错误认识;对个别心理偏激的信访群众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化解心中积怨,保持健康心态。

主动解决群众问题,当好信访矛盾“调节器”。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一般性信访事项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有的甚至长期得不到解决,从而转化为信访举报的问题,信访举报部门及时分清原因。一是对群众反映相对单一的信访举报问题,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及时调查处置。二是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与举报问题交织的信访事项,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尽快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根子上解决信访举报问题。三是建议督促案件审查人员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及时与实名举报人沟通反馈,加强对被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准确分析研判形势,当好举报动态“监控器”。充分利用信访举报信息资源,加强调查研究,准确分析研判全县信访举报的特点和原因,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前瞻性对策建议。近年来,信访举报部门分别对教育卫生领域、扶贫领域、村级干部、重复信访举报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县纪委先后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积案化解、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突击月、重复信访举报问题“百日攻坚”、政治生态大调研、全县财务政务公开大督查等多项活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举报案件,有效减少了信访举报存量、遏制信访举报增量,有力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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