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阳县纪委监委就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发出通知,采取多种形式对防汛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令行禁止。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
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安全度汛。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坚决执行防汛命令,坚决完成防汛任务,确保政令通畅;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决不允许各行其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防汛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严禁贪污、挪用、私分、侵占防汛救灾经费和物资,确保专款专物专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要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疏导群众情绪,坚决维护防汛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积极投身当前抗洪抢险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加大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保证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县纪委监委通过夜间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全县16个乡镇(经开区)防汛期间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派出纪律督查组对全县防汛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以严明的纪律保证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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