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青阳:实行领导包案责任 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时间:2018-07-09 10:0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学习贯彻省辖市纪委书记座谈会(南片)精神和池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青阳县纪委监委制定《领导带案督办工作计划》,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近日,由县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带队,组成2个专项督导小组,分别赴蓉城镇、庙前镇,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等乡镇和县直单位,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惠同志在省辖市纪委书记座谈会(南片)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勇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

每到一处,督导组在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后,仔细查看了乡镇纪委和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工作日志、重要信访办理卷宗;现场调研、指导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工作,释疑解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一些问题,并就推进执纪执法精准力度,督导组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学习,强化法纪、规矩、程序和保密意识,提升精准执纪执法本领;要紧盯“关键少数”,注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向纵深发展;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既要弘扬向上向善的正气,又要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不断促进工作的全面提升。(池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