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夯实整改主体责任 扎实抓好巡察整改

2016年12月,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配合省残联党组对驻省残联特教学校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残联党组及特教学校进行反馈,指出了15个方面的问题。巡察结束后,驻厅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督促省残联党组通过四项举措积极开展全面整改。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基本落实到位。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领导。督促省残联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大对特教学校巡察整改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到人。针对巡察反馈中提出的问题,学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采取“232”的措施强力推进工作:“2”即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整改工作责任;“3”即每周例会、总支委专题调度会、教职工会议,分类讨论推进各项工作;“2”即周报和月报,总结工作,部署下一步任务。

三是完善机制,确保长效。要求学校坚持“一类问题、一项制度、一套机制”的整改原则,持续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省残联特教学校修订完善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加班值班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流程,完善内控,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四是统筹工作,推动发展。明确要求省残联及特教学校要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融入到全校各项工作中去,把持续整改与加快推进学校创建高职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为契机促党建促发展,以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进残疾人事业新发展。(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