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强化压力传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夯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分别与61个党委(组)和27个纪委(纪检组)签订“两个责任”目标责任书。制定《砀山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分解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逐项分解,确保责任到人。
完善记实制度,规范履责路径。修订完善“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对记录内容、审阅、报送、检查等事项进一步规范。编印《纪实手册》《纪实台账》1310册下发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和“两个责任”半年检查,督查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全程记实制度落实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从“纸面”落到“地面”。
从严督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地。科学拟定考核标准,组成9个考核组,对全县16个镇(园区)、69个县直(条属)单位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综合评判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下发《中共砀山县委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惩防体系建设优秀单位通报》,对18个县直单位和6个镇(园区)进行通报表彰。拟于7月上旬开展全县2018年“两个责任”半年检查。通过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促进上级部署和要求落地生根。(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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